王秀江:网络素养教育应担当传承价值观、塑造时代新人的使命

12月17日,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指导下,由南方都市报社主办的“2021音视频直播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创新治理峰会”在北京召开。峰会上,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秀江作题为《从促进全面发展、培养核心素养谈谈儿童网络素养》的演讲。

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专章,第一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这是中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中首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王秀江指出,目前的网络素养研究对网络、网络信息的关注很充分,对素养、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注却不够。网络素养概念具有跨学科的特点。新闻传播学科长期以来关注研究媒介素养、信息素养、网络素养,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学科的研究者侧重硬件和软件操作技能提升,形成了很多成果。但两者更多关注的是儿童在接触网络、使用网络过程中应该具备的能力素养,从网络特征、信息特点出发考虑儿童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才能适应网络。从儿童发展身心特点和成长教育规律出发进行研究,从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儿童发展核心素养的视角进行的研究还很少。

对于儿童网络素养的研究和教育,王秀江认为需要与“核心素养”对标对表,研究网络素养与核心素养的契合点、融入点,研究如何通过网络素养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从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准确、完整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

他提到,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政府都意识到国际竞争就是以人才为中心的竞争。人才竞争中教育起基础关键作用,把素养或核心素养的培养放在首位。中国也不例外,认为核心素养是儿童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在王秀江看来,关于核心素养的研究和探讨,符合马克思关于“全面发展的人”的理论。人类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必须承认和确立人作为独立生命个体的存在性,即人的自主性。马克思还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揭示了“全面发展的人”的另一内涵,即人的社会性。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和实践活动的观点,强调文化所具有的自觉性和创造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这揭示了“全面发展的人”的又一内涵,即人的文化性。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是在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指导下构建了自主发展、社会参与、文化基础三大指标的体系和框架。

王秀江表示,核心素养,不仅对于课程建设至关重要,也是教育改革创新的基本理念之一。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都要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到学科课程中,各学科也基本学科本质凝练学科核心素养,明确儿童学习后应达到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基于核心素养的指导意义,他进一步指出,儿童网络素养需要跨学科研究,儿童网络素养教育需要跨领域协作。在儿童网络素养研究和教育中,除了新闻传播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的视角外,还需要儿童网络素养所包含的儿童自身的文化价值认同与新文化创造的文化学内涵,促进儿童“知、情、意、行”整体协调发展的心理学内涵,发挥儿童主体创造性、实现主体价值过程的哲学内涵,以及促进其各项能力提升的教育学内涵。

“网络世界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认识世界的重要载体,也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来源。网络理应成为坚持儿童优先、保护儿童权益的天地;网络素养教育理应担当起传承价值观、塑造时代新人的使命。”王秀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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